在製霧所的聚會上討論到眾人對精神出軌及肉體出軌的接受程度,並依一般民主程序要求所有人投票表達自己較不能接受的出軌方式。訂的規矩是所有人都要表達意見,不允許棄票的產生。 
    我沒有舉手。
    被問及原由,我只簡單的說:「在我心目中,沒有所謂的鐵軌。」實際上真的要細細梳理的話,這脈絡會跟淡水河一樣綿遠流長。首先,我不願接受靈與肉的這種二元對立,雖然在昆德拉的《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》裡面對靈肉二元的描寫非常詩意也確實讓我堅信不移了好一陣子,但34歲的我認為人是由太多不同構面構成的複雜體,常見的詞有肉體、感官、意識、潛意識、時間、思緒、靈魂,甚至海德格的各種存在性徵:此在、死著、怖慄、本真、良知、歉疚......,現下的我不願意把人化約成靈與肉的簡單組合。再來,出軌這個詞一般用於在親密關係中對伴侶的不忠,換句話說就是意向向著其他人。我認為這件事是建立於單一伴侶關係上的,而我從不認為伴侶應該是單一的,單一伴侶是社會為了穩定而從法律到道德都綁定的一個制度。對我來說,個體唯一能掌握感知的唯有自己,時常在收束自己隨著時間改變的散漫思想都很費勁,所以伴侶的目的應該是與主體一起開展世界(如西蒙波娃),如果我自己就能開展世界,那我就不需要伴侶;如果與某個人或某20個人一起開展的世界對我來說是美好的,那就跟這20個人一起開展世界。當然這裡是在相互坦誠的情況下。第三,出軌的定義,如第一點所述,我認為人是極端複雜的個體,所以怎樣算是出軌?只要我的意向有向著某個人,對某個人產生好感,在任何一個瞬間產生了這樣的火花就算是出軌嗎?還是應該要連續想個三分鐘?間斷地思考某人的好算嗎?有些想法是慢慢地、模糊地浮現,這整個浮現的過程都應該被定義為出軌嗎?那潛意識呢?我做夢夢到與別的女生約會算嗎?幫他抽衛生紙算嗎?不小心碰到手算嗎?刻意碰到手算嗎?上了床算嗎?第四,個人的因素,我並不常待在親密關係裡,短期內也沒有這個計畫。
    綜上所述,這個議題對我來說是假議題,我的面前看不到任何鐵軌,可能也不會進入一般定義的鐵軌上。所以我說,在我心目中,沒有所謂的鐵軌。
    有趣的是,可能是為了氣氛,或是人類的某個集體意識反應,我的「無軌論」讓室內歡快極了。大家心中的畫面是一輛沒有軌道的磁浮列車在平原上恣意穿梭,男士們紛紛訕笑著躲避。這樣的理解和我心目中所想的脈絡就如同光和影,極複雜之物投影在牆上的輪廓是一坨不明就裡的東西。我很喜歡這樣的反差,在這樣的反差中我可以退得很遠,遠到我可以問說:「欸啊我在觀察我、我的思想、世界、以及我的言語在世界的投影,那這個觀察者是誰?是我嗎?」

後記:我覺得我不再能算是詩人了,比起詩性簡約晦澀的美感,現在的我更喜歡努力地把自己的思想記錄下來,用我能想到最縝密的文字。這種召喚符號系統映射思想的活動,我樂此不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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